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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致力制定良好的企业管治常规和程序,作为本集团发展及拓展的重要风险管理元素。本集团非常重视维持及实施稳健有效的企业管治原则及架构。

本集团遵守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附录十四之企业管治常规守则的守则条文(「守则条文」)。为确保本集团能遵守守则的守则条文,董事局致力维持集团高水平的商业道德标准和企业管治。

董事进行证券交易

本集团已采纳上市公司附录十所载标准守则作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操守守则

董事会

本集团业务的整体管理由董事会负责。董事会已指派行政管理团队负责管理本集团日常业务,从而集中处理本集团的整体战略、财务及股东事宜。董事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审批本集团的整体业务、财务及技术战略、制定主要表现指标、批准预算案及监察管理层表现。

董事会由六名成员组成,包括三名执行董事宣瑞国(主席)、匡建平先生及黄志勇先生以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汤敏先生、王泰文先生及吴荣辉先生。

本集团已根据上市规则收到各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年度独立确认书。

于有关期间,本集团共举行八次董事会会议。董事积极亲身或通过电话会议参与会议。董事收发有关业务分部活动的报告,并提呈支持须获董事会批准的决定之文件。董事在董事会会议以投票方式通过议案。

如个别董事在交易或董事会将考虑的建议书中有董事会认为重大的利益冲突,则该名董事须申明其利益,且不得投票。有关事宜由并无拥有该交易重大利益之独立非执行董事于董事会会议审议。

下表载述董事自上市至本报告日期止期间出席董事会会议及其它三个委员会(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的详情:

 

出席会议 / 举行会议次数
董事姓名 董事会 审核委员会 薪酬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执行董事:

宣瑞国先生
黄志勇先生
匡建平先生

 
8 / 8
8 / 8
8 / 8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1 / 1
1 / 1
不适用

 
1 / 1
不适用
1 / 1

独立非执行董事

汤敏先生
王泰文先生
(于二零零八年一月三十日获委任)
吴荣辉先生
韩本毅先生
(于二零零八年一月三十日辞任)

6 / 8
2 / 2

6 / 8
4 / 6

2 / 2
1 / 1

2 / 2
1 / 1

1 / 1
1 / 1

1 / 1
不适用

1 / 1
1 / 1

1 / 1
不适用

 

集团秘书定期更新董事会的管治及规管事宜,全体董事均可联络公司秘书。

全体董事均可查阅公司秘书撰写的董事会会议记录以及其它证明文件。该等会议记录的草稿及定稿会寄发予全体董事,分别供彼等提供意见及存案。

审核委员会

本集团于二零零七年六月十六日成立审核委员会,并遵照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守则制定书面职权范围。审核委员会监察整体财务申报程序以及本公司内部监控是否恰当有效,亦检讨及监管外聘核数师的独立性与客观程度以及审核程序的效益,确保全面符合相关标准。董事会与审核委员会于有关期间在委任及罢免外聘核数师方面并无意见不合。

于有关期间,审核委员会举行两次会议,审阅并与管理层讨论本公司内部监控及财务申报事宜。

审核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均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分别为吴荣辉先生、汤敏先生及王泰文先生,于二零零八年一月三十日获委任取替于同日辞任的韩本毅。审核委员会主席为吴荣辉先生。

薪酬委员会

本集团于二零零七年六月十六日成立薪酬委员会,并遵照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守则制定书面职权范围。薪酬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检讨及量定支付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薪酬计划、花红及其它薪金条款。董事薪酬由董事会参考薪酬委员会意见及彼等于本集团的职责量定。

于有关期间,薪酬委员会举行了一次会议,审批本集团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薪酬。

薪酬委员会由五名成员组成,包括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王泰文先生(于二零零八年一月三十日获委任取替于同日辞任的韩本毅先生)、汤敏先生及吴荣辉先生,其余两名为执行董事宣瑞国先生及黄志勇先生。薪酬委员会主席为王泰文先生。

提名委员会

本集团于二零零七年六月十六日成立提名委员会,并遵照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守则制定书面职权范围。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检讨董事会的组成及向董事会就甄选候选董事提供推荐意见。候选董事乃根据彼等的专业资格、资历及当时行业惯例而获甄选。于有关期间,提名委员会举行一次会议,检讨及推荐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及重选退任董事,以供股东在应届股东周年大会批准。

提名委员会由五名成员组成,包括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汤敏先生、吴荣辉先生(于二零零八年一月三十日获委任取替于同日辞任的韩本毅先生),其余两名为执行董事宣瑞国先生及匡建平先生。提名委员会主席为汤敏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

除王泰文先生于二零零八年一月三十日获委任以取替于同日辞任的韩本毅先生外,所有现任独立非执行董事早前均获委任两年的指定年期,于二零零九年七月十二日届满。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第86条,王泰文先生会留任至股东周年大会,并合资格于股东周年大会应选连任。

内部监控

董事会负责本集团的内部监控制度,亦负责审视其效能。为此,本集团管理层已就营运、财务及风险控制等范畴制定一套全面有效的政策、准则及程序,以防止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动用或出售资产,妥善保管会计记录,并确保财务资料准确可靠,防范欺诈及错误可能出现。

与股东的沟通

本集团采用多个正式渠道,确保资料公平披露,业绩及业务汇报详尽透明。年度及中期报告的印刷本会寄予全体股东。新闻稿会于本公司的公司网站(www.cag.com.hk)刊载。本集团网站载有电邮地址、邮寄地址、传真及电话号码,以供公众查询。该网站亦载有本集团业务状况的其它材料,并会经常适时更新。